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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房屋贷款新规查薪又查税

2008年次级房贷危机后,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(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)于2014年1月起执行房贷市场新法规「多德佛兰克法」(Dodd Frank Act),规定贷款人必须提出有效证据以证明其偿还能力,直接影响许多没有完整报税纪录的华人买房贷款的成功率。引发的现象包含:境外现金充沛的投资客更有「抢房」优势、对收入标准要求较低的投资出租房更加抢手等。会计师也指,今年报税季开始出现计划购屋、但因报税低而贷款无门的民众询问对策。

多德佛兰克法案要求所有银行遵守新标准「合格抵押贷款 」(Qualified mortgage rules),银行必须根据借款人的收入状况、现有负债情形、信用历史等资讯以确保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正常。借款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就业证明和财务文件,不再如过去仅是一张雇主聘用信件。新的法规规定借款人的车贷、房贷等所有显示在信用报告上的支出,不可超过收入43%,否则能够取得的额度便相当有限,因此建议消费者先请房贷业者评估其贷款能力再寻找房子。

由于银行要看过去三年的W2及最近三个月的薪资证明,长期报税少的人要买房,现在只能干著急。除非有另一套房子贷款已还清或将还清,可用于抵押。由于放款严格,外国现金买家占优势,本地人想顺利贷款,若无法提高收入,只有选择区段较差、售价较低的房子。某些华人贷款公司刊广告说可免查收入,多数只是噱头,最后仍过不了银行那关。会计师秦凌表示,诚实报税不是坏事,尤其到申请退休福利时才知差别。自己经营公司者可将W2调高,或买两家庭出租,因租金可算收入,收入要求可降低。

贷款业者指,次贷危机后,主流银行为求将贷款转卖给房利美、房地美,已不做不查收入的房贷,只剩华资银行用自己存户的钱,仍持续做不查收入的房贷。但这类贷款不能转卖,风险自负。今年1月实施的新规,目的是进一步降低银行坏帐风险,但仍维持偏低的贷款利率以刺激市场。目前若买投资房,华资银行一般会要求40%的头款。许多外州开餐馆的华人,也持续在纽约买房出租,待日后退休回纽约定居,房贷已几乎供完,也没有压力。实际上43%的负债收入比标准对借款人也是保护和提醒,免得买了自己负担不起的房子。